嘉兴代办化妆品营业执照的要求和情形

更新时间:2017-03-139次浏览| 信息编号:z3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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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目前很多人都喜欢买一些化妆品来装扮自己。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商机,很多老板正是意识到了这

个点,都想办理营业执照。那么办理化妆品营业执照都需要什么条件呢?
化妆品经营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下列化妆品:
(一)未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企业所生产的化妆品;
(二)无质量合格标记的化妆品;
(三)标签、小包装或者说明书不符合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化妆品;
(四)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
(五)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化妆品生产企业必须符合下列卫生要求:
(一)生产企业应当建在清洁区域内,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符合卫生要求的间距。
(二)生产企业厂的建筑应当坚固、清洁。间内天花板、墙壁、地面应当采用光洁建筑材料,应当具有良好的采

光(或照明),并应当具有防止和消除鼠害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设施和措施。
(三)生产企业应当设有与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化妆品原料、加工、包装、贮存等厂房或场所。
(四)生产车间应当有适合产品特点的相应的生产设施,工艺规程应当符合卫生要求。
(五)生产企业必须具有能对所生产的化妆品进行微生物检验的仪器设备和检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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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网址:http://jiaxing.sojixun.com/zixun/z3113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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